乐山市民政局202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2025年乐山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请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岗位条件要求的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
(三)报名时间
电子邮箱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至7月4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结合方式,由我局对照考核招聘公告要求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1.网上初审
(1)时间:2025年6月26日9:00至7月4日18:00;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开考比例,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现场复审
(1)时间: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2)地点:乐山市心身医院(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心理睡眠中心4楼);
(3)报考人员进行现场复审时,应根据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现场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
五、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由乐山市民政局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组至少由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进入面试人员予以电话告知,不再另行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以及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期满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与乐山市民政局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乐山市民政局:0833-2133012;
乐山市心身医院:0833-2601175;
乐山市社会福利院:0833-2302460。
乐山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6429.html
日期:2025/6/26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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