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岗面向社会招聘5人公告
一、石河子开发区简介
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地处新疆石河子市。1992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开发区围绕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核心任务,积极投身“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资源要素集聚地、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区以及师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阵地。在2023年度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位列全国排名第59位、西部地区排名第9位。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是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能为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组织对外招商活动;服务企业从设立到落地投产全过程,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二、招聘计划
(一)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岗5名工作人员。
岗位描述:负责搜集、筛选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搭建有效沟通渠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评估、论证,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落地。负责围绕优势产业、优势资源,征集、筛选、编制招商引资项目,汇编园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二)招商引资岗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5年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在“新疆人才网”“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8:00。
报名网站:科锐国际睿聘招考一体化报名网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2025年6月21日—2025年7月2日上午11: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本次笔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
模拟笔试时间:2025年7月5日10:00-17:00
正式笔试时间:2025年7月6日上午10:30-12:00
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1)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资料,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安排
应聘人员可登录科锐国际睿聘招考一体化系统查看系统通知。相关安排如下:
(1)模拟笔试相关安排
①模拟笔试前,工作人员将在2025年7月4日以短信及系统通知方式向考生发送笔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笔试通知中包含电子准考证链接(复制到谷歌浏览器打开后可下载笔试客户端)、笔试时间。(如考生未收到考试短信通知,可于2025年7月4日18:00后登录科锐国际睿聘招考一体化系统进行查看)
(2)正式笔试相关安排
①请按时间要求登录笔试客户端参加在线笔试,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80分(含),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面试成绩在“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同时开展吸毒人员排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递补
应聘人员放弃面试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应聘岗位、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不予录用情形形成的缺额,可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开发区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在公示前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监督
开发区纪工委办公室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相关规定的、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任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自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或报到后1个月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和到岗后资格复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员工入职后按照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薪酬制度执行薪酬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人员发放80%岗位工资(平均为8400元/月),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缴纳五险一金,转正后缴纳五险两金。工作地点在石河子市,有免费通勤车及食堂就餐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应聘人员服从考务安排,超过时限未参加考务活动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开发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3-2621326、2611372
监督电话:0993-2611578
报名网站技术电话:17609005230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M9BOtxfRstHXYAJ7QVCHA
日期:2025/6/26 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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