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济南市技师学院招聘22人简章
济南市技师学院创建于1958年,为济南市重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占地568亩,拥有主校区和高新校区两大教学区。学院先后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院校、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等称号,设有山东省世赛集训基地,获评济南市人才工作突出单位等多项省市级荣誉。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济南市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22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http://www.jnsjsxy.cn)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9:00-7月11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5年7月7日11:00-7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7月7日11:00-7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
(四)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济南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初步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期间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笔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成绩公布等事宜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查询。
应聘人员应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济南市技师学院提交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本次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市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查。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济南市技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联系电话:0531-55778768,55778663
监督电话:0531-55778856
电子邮箱:jnsjsxyzp@jn.shandong.cn
济南市技师学院
2025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5/7/1/art_18578_4811020.html#:~:text
日期:2025/7/3 9: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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