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六批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5年第六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5个,计划招聘教师1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其他条件”中明确规定为户籍不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二)社会人员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毕业时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往届毕业生),且截至报名时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五、相关待遇
正式事业编制;被聘用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可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将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9月1日9:00至2025年9月5日17:30,将以下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报考学校邮箱(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本次招聘所有聘用资格。请在规定报考时间内投递以下材料,逾期无效。
1.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打印后在规定位置由本人签字);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环节。入职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上述资格审核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面试
面试由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拟定2025年9月中旬前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安排可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询。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答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确定名次。
(四)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询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区教委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公示
区教委组织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不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
2.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3.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在聘期(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协议)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詹老师、崔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日期:2025/9/1 8:56:18
被浏览:2710 次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方。
事业单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