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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66人)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拟定的天津市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54号)和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21年)约定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有关区将面向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的单位为滨海新区、蓟州区、宁河区、宝坻区、武清区、东丽区、津南区 具体岗位见《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需求表》。学校和岗位信息及有关各区选拔考核安排,可与各区联系咨询,具体见“有关区教育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专项招聘对象为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天津师范大学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推介报名
  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按照发布方案及岗位、入校推介、毕业生报名、选拔考核、拟聘公示、入职履约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方案及岗位
  专项招聘实施方案及岗位于2025年6月6日至7月10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公开招聘方案”专栏发布。
  (二)入校推介
  2025年6月9日,有关各区组织用人学校代表到天津师范大学召开“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生专场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由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面向各区、2025届天津市公费师范毕业生发布。
  (三)毕业生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将填写完成并本人签字的纸质报名表一式3份,交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218室(校研修中心清真餐厅二楼)。
  2、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6月9日至10日
  第二阶段:2025年6月18日至19日
  第三阶段:2025年6月26日至27日
  3、报名联系人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王海丰,联系电话:022-23766291。
  4、报名要求
  应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专项招聘报名资格。
  四、选拔考核
  岗位所在区教育部门按照公费师范毕业生志愿岗位、统筹意向区报名情况,于6月13日至6月23日期间,安排岗位人选选拔考核工作。各区按照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按照先志愿岗位、后统筹意向的顺序进行选拔。
  (一)第一阶段志愿岗位选拔(6月13日至6月15日)
  (二)第二阶段统筹意向选拔(6月20日至6月22日)
  毕业生未按时参加前两个阶段选拔,视为放弃当前阶段选拔资格自动进入下一阶段,直至第三阶段。
  (三)第三阶段空余岗位选拔(6月28日至6月29日)
  经过前两个阶段仍未确定岗位的考生,由市教委统一组织有关区到天津师范大学,在前两个阶段后空余岗位范围进行第三阶段空余岗位选拔。选拔采用分专业试讲方式,根据分专业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在本专业要求的全部空余岗位内依次选择一个岗位,选岗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成绩靠前考生已选定的岗位,后续考生不得再选。直至该专业考生全部完成选岗。
  五、公示及政策咨询
  志愿岗位及拟聘人选、统筹意向岗位及拟聘人选、空余岗位及拟聘人选,分别在有关区教育部门网站和市教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电话:
  有关区教育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王海丰,022-23766291  

  信息来源:https://www.tjjz.gov.cn/zwgk/zfxxgkqjjg/jyj1/fdzdgknr16/zkly16/202506/t20250606_6949522.html


日期:2025/6/9 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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